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缺陷责任期从()之日起计算。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缺陷责任期从()之日起计算。

题目选项

A. 竣工决算完成
B. 交付使用
C.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D. 竣工结算完成

正确答案

C

题目解析

此题考查工程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是指施工承包单位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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